潜山市黄铺镇黄铺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乡村振兴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潜山市黄铺镇黄铺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乡村振兴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皖建H4-2022-005>有关内容做出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35.3.2 技术标评分:投标人综合情况: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修改为:“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35.3.2 技术标评分:人员的综合素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面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面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文件中应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项目面积、技术负责人姓名。”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文件中应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或项目面积”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7日10时00分现修改为2022年01月21日10时00分,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在 2022 年 01 月 16 日 12 时 00 分前(到账时间为准)”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在 2022 年 01 月 18 日 12 时 00 分前(到账时间为准)”
四、除上述修改内容外,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本修改通知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潜山市黄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4日